为深化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,加强教师和学生对考查课的重视程度,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查课适用范围
考查课是高职院校一种考核形式,它重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、专业技能的掌握。主要适用于选修课、独立实践环节、培训课程等各非核心课程。各系部要加强对考查课考核的组织管理,制定考查课考核方案;任课教师要制定本课程的考核方案(见附表)。
二、考查课考核方式
考查课的考核分为两种方式,即形成性(平时)考核与终结性考试。
1.形成性考核:成绩占学科总成绩的60%,该成绩由任课教师客观、公正的依据学生作业(实验报告)完成情况、课堂表现、学习态度及出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,最高不超过58分。
2.终结性考核(期末):成绩占学科总成绩的40% 。重点考核学生的操作动手能力、表达能力、总结概括能力、文字水平、思维水平以及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,期末由任课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。
三、实践性强的考查课程的终结性考核按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性课程考核办法》要求进行。
四、理论性较强的考查课程的终结性考核可以采取闭卷或开卷方式考核。考核形式主要有:1.小论文2.实验报告3.心得体会4.作文5.试卷等。
202—202学年第学期
《 XX》课程考核方案
课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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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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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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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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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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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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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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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时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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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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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 教学目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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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主 要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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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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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目的 及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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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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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 标准 |
(此空内容写不下,向后延伸) |
说明:期末将此表及下列内容装订成册交系办存档。
1.全班学生终结性考核书面记录或试卷 。
2.学生成绩登记表。
3.质量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