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使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推动学院教材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总则
(一)本办法所指的教材,是指我院学生使用的以电子介质或纸张介质为载体,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,公开出版发行的教科书、教学参考书、习题集、实验手册等;也包括经学院批准印刷的非公开出版发行的校本、教学参考资料、习题集、实验手册等。
(二) 教材管理主要包括教材编写、教材选用、教材评估、教材订购、教材发放与领用、教材结算等内容。
(三) 教材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。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,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,制定教材建设规划;组织各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工作,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和发放;组织教材研究、对教材的检查评估和各级教材评优;实现教材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;落实教材建设的有关政策等。各系部应按其承担的任务做好具体落实工作。
二、教材编写
(一)主编与参编教材的原则和要求。
1.教材编写的原则和依据是最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目标。学院鼓励教师参与教育部公布的《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》中的教材编写。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,内容上要有所更新,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;一切影响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、严肃性的教材杜绝使用,确保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科学规范。
2.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如确需采用主编参教材的课程,要进行教材规划,应在每年四月和十一月前,在系部充分论证后填写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》(附件1),由所在系部提出申请,并附上编写提纲、编写进度计划、参考书目及符合条件的编写人员情况表,经教务处审核,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立项。学术委员会批准后,方可纳入编写计划。
3.教材编写要求遵守国家出版物相关法律规定,遵守学术规范,杜绝版权纠纷。
4.教材编写要求规范科学。绪论、正文、习题、思考题、索引、参考文献齐全。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,文字规范,文图配合恰当,图表清晰准确,标点、符号、公式、数据、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;
(二)自编(校本)教材的原则和要求。
1.自编(校本)教材是指由学院审批,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编写的课程讲义、实验(实习)指导书等。若某门课程已有公开出版且适合我院实际的优秀教材,一般不再组织教师进行自编;校内自编教材应有一年的试用期,如试用评价不理想,应及时更换。
2.教材内容要贯彻职业教育的特色,理论以适用为度,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,注重知识、技术的实用性,以及教学适用性。要以职业能力、岗位能力培养为出发点,力求反映学院的教学改革实践,教材内容的组织能体现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原则。
3.自编(校本)教材编印的程序:编者申请,填写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自编(校本)教材编印审批表》(附件3),经所在系部审核签字后,报教务处、主管院长审批,获准的编写项目完成后,需在用书前三个月一次性交稿审核,由教务处安排印刷。
4.经过试用和修订,对师生反映好的校本教材,经主编申请和系部审核同意,学院将择优列为规划教材,并积极向出版社推荐正式出版。
(三)主编、参编、自编(校本)教材的审查使用
1.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(校本)教材须提交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(校本)教材使用申报表》(附件2),经系(部)、教务处、主管院长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可编写,出版后按教材征订程序在我院试用。凡不按编写程序申报且被获准的自编、参编、校本教材一律不能申报学院教师教材编写教科研成果奖励,所编教材也不能作为本校教材使用。
2.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教材的订购使用数量,要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确定,严禁个人擅自与出版商签订包销合同。
3.所有经过批准在我院使用的自编、参编、校本教材,在每次征订时,都必须履行教材征订审批手续。
4.所有的主编、参编、自编教材教材,同一版本在我院使用不得超过叁届学生。如本教研室同一课程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教材的,按教材审批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征订使用。
5.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,列入学院教材规划的主编、参编、自编(校本)教材,由教师联系正规的出版机构进行出版,学校只负责征订使用,不对教师个人进行结账。
6.所有教材均由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发放,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发放未列入教材征订表的主编、参编、自编教材。未经学院同意,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,擅自向学生发售其主编、参编或自编教材的,学院将严肃处理,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有关连带责任由教师个人承担。
三、教材的选用原则
1.适用原则: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,并具有科学性、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。
2.选优原则:优先选用《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》中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、国家级重点教材和获得各级各类奖的高职类优秀教材。
3.更新原则:要结合学科、专业的调整,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,各专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类教材。
4.减负原则:一门课程尽量选用一种教材,如确因教学需要配备辅导教材的,须向所在系(部)提出申请,报教务处批准,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。
四、教材征订程序
1.为保证教材能于课前及时到位,须加强教材订购的计划性与严肃性。教学科每年11月组织各系(部)征订下年度春季教材,5月征订当年秋季教材,并向各系(部)发放教材征订目录。
2.各系(部)接到教材科印发的教材征订目录后,组织各教研室认真研究教学与学生实际以及教材订购计划,由主讲教师根据征订原则提出意见,经所在教研室集体讨论后填写订购单,报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再交系(部)主任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。
3.教学科根据各系(部)报送的征订单,将各系(部)征订的教材清单汇总并报教务处处长审查后报主管院长审批,然后再由教务处教学科向学院图书招标商办理征订手续。
4.教材征订单发出后原则上不得变更,如因特殊原因(如教学计划、招生人数变动等)必须变更时,应由系(部)提出书面报告,经教务处审核批准。
5.教材的征订和采购一律由教务处教学科统一负责办理,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征订和采购,一经发现,学院将严肃查处。
6.教材科应与教材发行单位保持联系,广泛收集教材信息,及时与有关系(部)沟通,提供教材目录和内容介绍,使教师能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选择适用的教材。
7.因教学需要而又无法订购到相关教材需自行编印教材(含讲义)时,由系部提出申请,报教务处与主管院长审批后,教学科负责印刷工作。
五、教材的发放
1.学生用书
(1)教务处教学科按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为学生准备教材,应保证人手一册。学生开学报到后,均以班级为单位,由班主任(或辅导员)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教材室统一领取。
(2)班主任(或辅导员)如将班上的教材领多或者有学生退学而多领的教材,须在领到教材后一月之内将多领的无污损教材退回于教务处教学科。如超过一个月内未将多领教材退回教务处教学科,教学科将不再办理退回多领教材,后果由班主任(或辅导员)自行负责。
(3)教材一经发出,不予退换,确因漏页、倒装等印刷问题,经验收后方可退换。
(4)学生因遗失、损坏需重新购买教材的,可凭学生证到教学科办理购买手续。
2.教师用书
(1)凡正式任课教师(含外聘教师)每人发一套授课教科书(含实验、实习、实训指导书)以及与教科书配套的习题解答及配套参考书。
(2)实验教师发教科书及实验(实训)指导书各一本。(3)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所授课程,不同学期使用同种版本教材的,不得重复领用。
六、教材费结算及管理
1.我院学生的教材费用,由学生自理。新生在入学时预缴第一年的教材费,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教材费先由辅导员负责代收,再向财务处缴纳。班主任(或辅导员)应及时督促学生缴纳教材费,在代收教材费的过程中,注意安全保管,在收取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,要求即刻到财务处办理缴纳手续,以确保代收教材费的安全保障。如班主任(或辅导员)没有按规定办理缴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,后果由班主任(或辅导员)承担。
2.凡经批准休学、退学、复学、转学(专业)的学生,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时,应到相关教材管理部门办理教材结算手续,由财务处清算学生教材费用。
七、选用教材质量评价与管理
1.教务处应对使用教材进行质量跟踪调查,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师生对使用教材质量的反映,及时收集教材反馈质量信息。
2.所选用的教材使用一轮后,任课教师或教研室应写出书面评议,教务处应认真研究师生在使用教材中发现的问题,共同协商,决定学院是否继续使用该教材。
3.师生反映较差的教材不能继续作为院内教学教材使用。
4.每学期余存的教材原则上退回经销商,学院实行零库存管理。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15年1月9日
附件1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
附件2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(校本)教材使用申报表
附件3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自编(校本)教材编印审批表
附件1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
申请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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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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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编教材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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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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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编岗位 |
主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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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承担发行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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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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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出版单位 (出版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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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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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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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系(部)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教务处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主管院长意见或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附件2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、参编、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
申请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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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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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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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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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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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/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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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编者 及其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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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/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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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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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承担发行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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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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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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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书学年学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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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购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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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(部)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教务处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主管院长意见或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附件3: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自编(校本)教材编印审批表
教材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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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著 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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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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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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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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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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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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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通用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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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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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编或再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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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数 |
万 |
使用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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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稿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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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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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刷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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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学生用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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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供应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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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同类书比较有何特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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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系(部)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教务处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主管院长 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1、课程性质:指公共课、基础课、技术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
2、课程类别:指必修、限选修、任选课。
3、编著者在每年春、秋两季的三月、九月填写此表申报编印计划
4、此表作为印刷、发行的依据,提前四个月交稿,每份教材的印数不能超过叄届。